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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管理办法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管理办法

心理健康普查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科学评估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积极开展,加强管理,有效利用。

一、每年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全体新生分批接受心理健康普查。心理普查为免费项目,各学院必须督促全体新生无条件参加,各相关学院应积极配合。

二、心理普查工具:为保证心理普查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心理普查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筛选测量工具。

三、心理普查工作的程序:

1、对相关学院学工干部和新生班级辅导员进行测前心理测量知识的宣讲,然后由各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的测前普及教育。

2、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汇同各学院安排心理普查的时间与地点。

3、由各学院组织新生在指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普查,各学院、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参评学生的进场秩序。

4、普查开始前,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专兼职教师宣布指导语,朋辈心理咨询员作为普查助理,学生登陆网页在线测评,独立完成测验题后安静离场;

5、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老师从网络后台获取数据后统计分析,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6、根据标准将学生分为一,二,三类,对一类学生发出预约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教师对一类学生进行甄别性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置。

7、必要时可以再应用其它心理评估工具作进一步的心理普查。

五、心理普查资料对外保密,包括学院负责人和政治辅导员无权索取学生心理档案和公布学生心理异常情况,除非当事人有自杀或其他伤害他人行为倾向,需要采取危机干预措施。

六、心理普查及其结果的解释是一项思想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专门人员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准对当事人随意解释心理普查的结果。

七、心理普查的结果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统一保管,并分年级编号进行归档。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心理档案。

八、心理普查工作需要动态管理,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依具体情况分别对新生、毕业生和疑似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各学院学生辅导员和其他管理者必须提供必要的协助。


来源: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编辑: 心理咨询中心 日期: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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