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预约制度
一、为规范心理咨询程序,学校心理咨询室实行严格的预约制度。
二、学校心理咨询室向本校学生、教职员工开放。
三、学校心理咨询室将在校园宣传载体上公布预约时间。每次心理咨询50分钟、请按时前来咨询。
四、预约心理咨询的学生应事先提前三天与学校心理咨询室预约。
五、学校心理咨询室将建立心理邮箱,每天打开浏览一次,学生可通过心理邮前进行心理咨询预约。
六、学校心理咨询室将根据预约信息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被咨询者具体咨询时间。
七、在一次咨询活束时,可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
八、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赶约,请提前两天电话,网络退约,或直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取消预约。
九、在咨询时间开的后10分钟内保留询者的预约时间,咨询时间无顺延。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退约。
十、原则上接受教职员工任何形式的心理咨询预约。